一体化智能泵站验收应符合规定:
1 消防水泵运行应平稳, 应无不良噪声和振动;
2 消防水泵的工作泵、 备用泵, 泵的吸水管、 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泄压阀、 水锤消除器、 止回阀、 信号阀等的规格、 型号、 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; 吸水管、 出水管上的控制阀门应锁定在常开位置, 并应有明显标记;
3 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引水方式;
4 打开消防水泵出水管上的试水阀, 当采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时, 水泵应启动正常;关掉主电源, 主、备电源应能正常切换。以备用电源切换方式或备用泵切换启动消防水泵时,消防水泵应分别在 1min 或 2min 内投入正常运行。 自动或手动启动消防水泵时, 应在 55s投入正常运行;
5 消防水泵停泵时, 水锤消除器后的压力不应超过水泵出口设计工作压力的 1. 4 倍;
6 消防水泵启动控制应置于自动启动档, 消防水泵应互为备用